本报北京3月8日讯今天上午9点半,北京急救中心接到报警:通县马驹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受伤者中还有一位意大利人,请速派车去现场抢救。北京急救中心迅速派车赶赴现场,但车开到京津塘高速路马驹桥收费站时,收费站非要收取过路费,而急救站说急救车属特种车辆不应该收费,双方发生争执,最后急救车还是交了5元钱,但时间已拖延40分钟,幸好赶到现场时,伤员已被送往其它医院。
急救车执行任务走高速到底应不应该收费?京津塘高速公路马驹桥收费站一位负责同志介绍,京津塘高速路是全国优质服务标兵单位,对急救车收费也是按照规定执行的,除军车和安全局的特殊车辆免费以外,其它车辆都收费。
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负责管理京津塘高速路的“京津塘高速路联合公司”的一位负责同志,他说: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,特殊车辆包括军车、执行任务的急救车、消防车等,对这些车是不应该收过路费的。
据记者了解,关于过路费的收法,有关部门早有明确规定,但往往在执行中发生偏差,看来,有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宣传、监督和巡查,以避免相关的纠纷发生甚至耽误危急病人的救治现象出现。